2019年10月20日 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 继续深入我市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以斗争精神推动 扫黑除恶向纵深掘进昨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继续深入我市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组分成4个下沉组,先后与宝坻区委、河西区委进行座谈,倾听基层意见建议,又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公安津南分局、公安蓟州分局、蓟州区纪委监委,采取实地查看、查阅卷宗、询问有关人员等形式,详细了解各部门各单位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督导组成员还对一些曾经破获的涉黑涉恶案件发生地进行回访,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综合治理查看是否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副组长刘玉亭在宝坻区督导检查时,对该区前一阶段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的整改意见、妥善办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案件等扫黑除恶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这次督导“回头看”,既要看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更要看是否保持了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推进的应有态势,要继续保持斗争精神,持续攻坚发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精神,把专项斗争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深挖整治,聚焦破案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问题整改、行业治理等重点,迎难而上、精准发力,乘势而上、提质增效,以扫黑除恶的突出战果检验主题教育成效,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刘玉亭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来之不易,要坚持打防结合,探索构建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反复检查涉黑涉恶的重点地区、重点线索、重点问题,防止“黑再来、恶再生、伞再有、腐再出”,力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胜利。 接受督导的部门和单位一致表示,一定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和有关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中央督导“回头看”为契机,打好今年大案要案攻坚战、打财断血的突破战、新型领域的阻击战、依法快诉快审司法战、乱点乱象整治的阵地战、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持久战,以“打不尽豺狼决不收兵”的决心和意志,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陪同。 转自《天津日报》 运用检察建议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按照创建“无黑”城市的目标,持续对黑恶势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不断将专项斗争推向深入。特别是今年以来,在中央督导组的精准指导下,检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积极运用检察建议堵塞社会治理漏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位于河北区的民权门装饰城,是我市较大的一家装修建材市场。以储某某为首的三人恶势力集团盘踞在该装饰城内,以收取“保护费”为名,采取显露文身、暴力威胁及言语恐吓等手段,强行向装饰城内靠揽活为生的15名农民工每人每周收取人民币100元。逢年过节,储某某还以索要“过节费”为名敲诈装饰城经理高某某。不仅如此,该恶势力集团还先后多次向高某某及部分商户强行推销鞭炮、白酒、梨等商品,稍有反抗便以暴力相威胁。截至2018年7月,该恶势力集团凭借以上手段非法获利近百万元,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案件在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办案人员发现,在装饰城建设过程中,储某某还非法侵占天津市某排水所在装饰城内的自留土地,搭建违章建筑租给商户获取非法利益。同时,储某某还长期侵占该排水所一间办公室用作库房对外出租。而该排水所派驻人员在明知储某某长期侵占国有资产的情况下,并没有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管理,而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今年4月,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在将该案提起公诉的同时,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及时向该排水所上级主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指出其在监督管理、资产账目及内控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疏漏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制度建设及强化监督制约等多条合理化建议,有效地发挥了法律监督和社会管理职能。该主管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及时召开了清退对外出租房屋土地专题会议,通过深入核实调查,采取措施拆除了两处违章建筑,并开展警示教育,对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处理。 一年多来,我市检察机关把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和深挖根治、拓展职能的重要手段。在办案同时,实行“一案一分析”,除深挖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外,对于所属领域和行业暴露出来的问题,积极提出检察建议,并及时向党委政府、上级行业监管部门通报,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件,被建议单位采纳回复11件。 转自《天津日报》 |